宁洱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
中共宁洱县委政策研究室 王正松
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,对降低农业生产市场风险、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、增加农民收入、提升乡镇经济发展速度,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。“跟着协会走,产销不用愁;跟着协会干,农民有钱赚”这句顺口溜,形象地诠释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宁洱县高度重视、大力扶持、加强引导,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,促进了农民增收,农村发展。
一是精心组织,鼓励发展。为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规范发展道路,宁洱高度重视宣传、培训和建章立制等工作。广泛宣传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,提高农民入社、办社信心,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快速、规范发展;对县级辅导员、村委会书记、主任、合作社负责人、农村经纪人等有关人员,进行相关知识培训,累计培训1591万余人;制定下发相关文件,由乡(镇)农经站依据《章程》,检查指导完善机构、章程和管理制度,使农村合作组织规范起步;
二是整合资金,支持发展。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专项扶持资金。2015年,全县累计争取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,促进项目实施。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收入2828.8万元,购买农业投入品总产值1829.1万元;增加会员收益286万元。协会服务能力提高,组织程度增强,产业化水平和会员素质得到提高;
三是加强引导,规范发展。目前,全县重点选择18家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范和完善,有国家级专业示范社1个,省级专业示范社7个、市级专业示范社7个,县级专业示范社18个。专门成立领导小组、召开会议、制定方案,由县农业局和主管领导每人联系2家进行指导。按照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原则,坚持“支持不干预,引导不包办,监督不越权”,支持合作社独立开展业务;根据法律章程要求,帮助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和岗位制度;引导合作社成员入股,完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,保障合作社和社员合法权益;帮助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,规范股金、社员名单和登记注册,印制社员证发给社员;指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培训室,开展技术、管理、市场等知识培训。
截止2015年,宁洱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6个(农民专业合作社283个,专业协会23个);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9918人(农民成员816人,占86.84﹪)。2015年,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收入5052万元(合作社2752万元、协会2300万元),呈迅速发展态势。农民专业合作社,按产业划分:种植185个(涉及咖啡、茶叶、林业、橡胶、石斛等),畜牧64个(生猪、鸡、牛、羊等),林业62个,渔业7个,服务业7个(其中农机服务1个、植保服务11个、其它服务11个),其他4个;按经营服务内容:产加销一体化服务237个,其他46个。农民专业协会按产业划分:种植8个、养殖12个,其中茶叶3个、石斛1个、蚕桑1个、红薯1个、林业2个、生猪5个、肉牛3个、奶牛1个、其他2个;按经营服务内容:产加销一体化服务9个,技术信息服务 13个,其它 1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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